安妮思在面臨家庭、工作兩頭燒的情況下,決定向公司提出育嬰留停的申請,一般公司無法拒絕員工這項申請,但是安妮思任職的公司有個不成文規定—育嬰留停即是變相提出離職的意思,於是多方考量下,毅然決定育嬰留停,並和Lawrence預計三個月後待阿格開始上幼兒園時向公司提出申請,將重心轉移到兩個小寶貝身上。
提出申請的時間點應該在何時?若是太早提出,以我對公司的了解一定會很快請我開始休假(公司的老大是不允許員工有二心出現的,總是認為當心不在公司時,就不要再享有公司的任何資源);若是太晚提出,我擔心會不會造成公司困擾,會不會讓其他接手的同事措手不及等等的心理OS不斷在我心中每日上演著,Lawrence有鑑於安妮思公司的鐵腕作法(不容二心的員工),強烈建議安妮思前一周再向公司提出申請即可,當然我也深深認為理應當如此。
計畫總是趕不上變化,原本與Lawrence計畫二個半月後提出育嬰留停的申請,若是公司有交接需求延後也好有個彈性,很不湊巧地部門直屬主管決定將部門內所有人的工作內容做個輪調,因此要開始學習新的工作內容,我內心一直楚於不安的狀態,一直有個聲音告訴我:「既然決定育嬰留停,若是等到大家都學習新的工作內容,等到我突然提出申請時,這樣對於與和我交接的同事是很不公平的,主管也將會措手不及。」,於是鼓起勇氣向所屬主管告知育嬰留停的計畫,讓主管有個底,好做最佳的安排,希望別因此造成部門和公司困擾才好!
各位猜接下來的劇情如何發展呢?真得大大超出我的預料,劇情發展讓我傻眼不已與措手不及,主管聽完我的計劃後,立即衝進公司最高主管辦公室表明安妮思有育嬰留停的計畫,想當然而,我立即被叫進辦公司,如大家所知,會給予一陣慰留等等,當知道我心意已決後,便婉轉告知育嬰留停回來的,不可能留在原單位,必定會調往最累的單位去,想必依照我在公司的學經歷、資歷是不可能待在那單位的,也就是育嬰留停勢必等同離職,並要求簽下離職單。看到這,或許有人有跟我一樣的處境,儘管政府多麼鼓勵爸爸媽媽請育嬰假,試問真正能回到職場,並且不被斜眼對待的案例有多少呢?不是說政府的美意不好,只能說理想總是美好、事實總是殘酷,尤其是較小規模的企業公司,不可能空著缺等著你回來吧!這點我懂,我心裡也早有個底,育嬰假一旦申請代表勢必放棄現在的工作,但我錯愕的並非公司的不成文規定,而是我的一廂情願,我的真心換絕情。
在公司辛勤工作多年,本以為在公司沒有功勞也有苦勞,我怎麼能拍拍屁股一走了之,主管與我討論後續交接工作,主管希望我能有一個月的時間交接,說真的一個月後開始請假並非我一開始的計畫(原本計畫兩個半月後),現在因為已呈報公司老大不得不被迫提早請假,既然都已經呈報了,我也不好意思待太久,一個月就一個月我仍是會好好把一切做個完美ending,好好交接,也不枉公司這麼多年來的栽培,於是,我一回座位開始列交接清單,和主管商討後續分配接手的同事,我再逐項交接給責任擔當,上午呈報,下午我則開始密集進行交接。
下午交接第一位同事時,主管立即過來問一個月交接有辦法縮短兩周嗎?我看看計畫表,心想:「好吧!我加緊腳步就是了,別造成主管困擾,畢竟他上面還需要跟老大交代的。」,過沒30分鐘,主管又跑來問我能在縮短到一周嗎?我勉為其難地說:「有點難度耶!我盡量,但是不確定能不能接交的完」,主管說他再跟老大討論看看,還沒10分鐘,主管又很緊張的問我:「有什麼需要要交接這麼久的呢?不能快一點嗎?你知道我有老大要交代,你那些交接項目應該也沒什麼重要!」,我看著被逼急的主管:「不要緊,那就一周吧!」,本以為我能安安靜靜地辦理我的交接了,又沒10分鐘,主管又跑來問我:「三天有辦法嗎?反正,以後不知道的部分我再打電話跟你聯絡就好了!」,我大約知道了,老大就是不要有二心的人占用公司的任何資源,連多吹一點冷氣也不行,巴不得你馬上離開,這樣的奪命連環問,這樣不需要你的口氣來詢問你,我也不需要再替這家公司著想了,一個即將離職的人身上,現在任何作為都會被視為是浪費公司資源,讓我深刻體驗到這點『在職場上,你沒有“你想像”中重要!』,於是我直接了當告訴主管:「不用這麼麻煩了!也不用再和老大討論了!我做到今天,這樣你也不用困擾了!」,就這樣我「被」提前離職了。
對於“提前被離職”感到難過嗎?其實不然,我能理解公司的作法,只是為『我在職場上是這麼的不重要』感到沮喪,人人常常說『沒有功勞也有苦勞』,這句話著實只是自我安慰的一句話!在職場上,沒人在乎你有沒有苦勞,只檢視你能為公司能帶來什麼價值,當你沒有任何利用價值時,便可一腳踢開,不管用什麼方式或是用什麼話來激退你,這便是令我感到心痛的地方!
留言列表